回覆: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時,需審慎為之,據查許多不肖業者常利用消費者貪小便宜心態,誘使民眾聽信銷售人員聲稱可獲利之說法而衝動購買,則往往致使消費者未注意自身權益而衍生諸多消費爭議,故在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業者須具一定規模,即:(一)具備殯葬禮儀服務能力之殯葬服務業。(二)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三)最近3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其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者。(四)於其服務範圍所及之直轄市、縣(市)均設置有專任禮儀服務人員;由其他公司或商號經銷者,應報經銷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設立許可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五)具備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查詢之電腦作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內政部所定規範者。(六)具備符合內政部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並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者。
二、預收費用之業者,應將該費用75%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一)請務必於簽約購買前詳細審閱契約內容有無不公平條款(可參閱本部訂定之「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詳細內容請至全國殯葬資訊網→【法規查詢】→【殯葬相關法規】查詢下載)。(二)如屬多層次傳銷,需報行政院公平委員會備查。(三)不宜以投資心態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係以提供殯葬服務為目的,不適合作為投資標的,如以投資目的購買,發生爭執時,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中有關消費者保護之規定。